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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-教師是否得選111年6月30日退休退休(函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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詳如本公告附件
教師民國111年6月30日申請自願退休生效者,經服務學校證明
不影響教學,得視為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21
條第1項所定特殊原因,爰依該條例退休生效日得選擇6月30
日。


相關檔案

教師退休生效日得選擇6月30日.pdf


發布時間: 2022-05-06 11:08:24
發布單位: 啟明國小會計室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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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更新時間:2024-09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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